合理城市化规划图

2011-02-16 10:31:51    来源:亚太博宇

警惕城市化"大跃进"

有报道称,在我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正在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平均下来,每个省份要建"国际大都市"5个以上!这听来倒颇有一番"雄心壮志"。然而稍加琢磨,便觉这事不靠谱。首先,我们这么一个发展中国家,就算再花几十年的时间,能建起这么多的"国际大都市"吗?其次,我们建这么多的"国际大都市",有必要吗?说到底,这不过是城市化的又一次"大跃进"罢了。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6.59%,我们只用30年时间就赶上了西方200年的城市化历程。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拓展了经济发展和就业空间,促进了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功不可没。从人口意义上看,城市化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从地理意义上看,城市化则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相对集中的过程。我国城市化速度在20世纪80年代较为缓慢,90年代速度加快,新世纪以来则大幅提速。城市化的过程是部分农村土地变成城市用地的过程,更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城市化的真正标志是进城农民有充分的就业和完全的市民权益。

但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却出现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的城市化的现象。研究显示,2001年至2007年,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增长70.1%,但人口增长只有30%。当前,我国城镇化率是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3%。这意味着有13.6%即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真正城市化。许多进城农民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还有一些农民坐地被城市化,成了"扛锄头的市民"。有学者把这种城市化称作"半城市化"、"浅城市化"。一些地方推进城市化的冲动来自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千方百计把农民土地变为建设用地,一些农民"被上楼",一些村庄成建制地变为城镇,违法拆迁、暴力拆迁时有发生,农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经济学家认为,有"两把剪刀"损害了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一是通过强制性的征地拆迁,以非市场价格的补偿,从被征地农民那里转移财富,在城乡之间形成城市化初次分配的"剪刀差";二是通过住房所有者以住房产权不断吸附社会增值财富,导致有房者愈富,无房者愈穷,形成城市化二次分配的"剪刀差"。不仅如此,"半城市化"或者"浅城市化"的现象还将破坏农村中一直保留的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习俗。例如"礼节",不仅指礼尚往来,更有送礼、随礼要有节度。城市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逐渐失掉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许多对忠孝节义等的推崇,而转而"一切向钱看",农村受城市化影响较轻,还支离破碎的保留了传统文化的独特因子。刻意追求城市化的"大跃进"不仅不利于经济增长,更存亲手挖掘中国文化之根的威胁。一个失掉自己文化的民族无疑不能长存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亲手挖掉农村的中国文化之根更无异于将自身陷于亡国灭种的境地。

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层面提出了建设主体功能区的设想。

主体功能区划是指在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从开发内容上,可以定义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业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地区等。主体功能区的形成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合理分布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迫切需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区域调控水平、增强区域宏观调控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战略构想,并首次把这个概念写入了党代会的政治报告。这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最根本的影响在于改变过去国土空间开发的无序、无度和盲目状态,这种无序、无度和盲目的开发主要表现在超越了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促使地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十二五"国家肯定还是要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十二五"要在出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空间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空间开发结构。然而,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起来尚且困难重重,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更是可想而知。"十二五"如何才能确保其顺利实施?从国家长远发展战略角度,实行功能区域规划势在必行,但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要有完善的制度保证,要有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得以保证。分析认为,我国功能区规划可分阶段,分地区试验进行,稳妥操作,"十二五"规划期间,可选择有代表性的省级经济体进行试验,总结经验,探索路子,为今后全国推行功能区规划打下基础。分析认为,划定限制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体现,这种理念和原则必须信守,但实际执行过程要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在以生态涵养、保护为主的地区,主要用生态保护的指标进行考核,或者给予较大的权重;在重点和优化发展的地区,主要用经济增长的指标考核,或者给予较大的权重。

重视中小城市的文化

而小到建设一个小的地级市,宜居城市无疑是较为适合的目标。在建设宜居城市时,应当注意结合并弘扬城市文化。

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宜居城市是指气候条件宜人,生态景观和谐,人工环境优美,治安环境良好,适宜居住的城市,这里的"宜居"仅仅指适宜居住。广义的宜居城市则是指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氛围浓郁,设施舒适齐备,适于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这里的"宜居"不仅是指适宜居住,还包括适宜就业、出行及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充足等内容。"一个好的城市首先必须满足人的需要。"人除了具有物质方面的需求外,还有精神文化上的需求。只有能同时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两方面需求的城市才能被称为宜居城市。宜居城市不仅应该为人提供工作、学习和居住的场所,更应为人提供放松身心、回归自我的软硬条件与氛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居民享有的闲暇越来越多,有不少时间可供自由支配,人们不再为谋生整日奔波。城市文化深厚、社会文化丰富的城市,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不会觉得自己仅仅是工作意义上的"机械的人"或生存意义上的"动物的人",才可能拥有较高的幸福指数,并对城市产生归属感与认同感。"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主题文化就是城市文化中最具闪光点,最能体现地域特色的那种文化。

就以普通的中小城市江西省赣州市为例,人们普遍认为赣州市拥有"古、特、红、绿"四种文化资源,分别指宋城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宋城文化集中体现在城区众多的宋代文物古迹上,它绝大多数是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客家文化是客家群体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为适应和改造生存条件而创造出来的全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红色文化是指在二十世纪30年代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赣州革命斗争留下的丰富精神文化。生态文化是当代赣南人在处理人与环境和谐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新兴文化。除上述四种文化资源外,下列文化资源同样是构成赣州城市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即,赣文化:即江西文化,又称江右文化,它泛指赣地从古至今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所有成果;钨文化:赣州素有"世界钨都"之称,作为享誉全国的"有色金属之乡",作为重要支柱产业的以钨和稀土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基地,赣州钨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应当大力挖掘。一是用红色文化引领宜居城市的主流思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伟大革命实践,孕育形成了与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脉相承的红都精神。坚定信念、无私奉献,执政为民、以民为本,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为政清廉、艰苦奋斗,模范带头、争创一流的红都精神是赣州红色文化的集中体现。在宜居城市的建设实践中,必须用这一红色文化占领宜居城市建设的思想阵地。二是用宋城文化提升宜居城市的历史底蕴。赣州古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汉初年,历史古迹、历史街区较多。如何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较好地保护好古建筑、古城墙、古街区、历史遗址,将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任务。赣州古城的历史文脉应当在改革开放、生活富裕的现代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修缮。三是用客家文化、赣文化丰富。赣州是客家摇篮。如何在宜居城市的建设中较好地传承和丰富客家文化,将是体现赣州城市文化的重要课题。四是用钨、稀土文化打造宜居城市的支柱产业。经济富裕程度是重要的宜居城市评价指标,如何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仍将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分析赣州的国民经济实际情况,有色金属行业是赣州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有别于其他城市的工业背景之一。如何做大做强有色金属行业,将是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五是用生态文化培育发展宜居城市的绿色经济。要用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极为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不能为提高GDP而使自然环境遭受破坏。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一篇名为《谈谈绿色GDP》的文章中指出:经济发展和环境是密切相关的,经济产出总量增加的过程,必然是自然资源消耗增加的过程,也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过程。只有坚持发展绿色经济,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才能更好地实现良性循环。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