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农民承包地抵押权

2013-11-18 12:55:41    来源:兰瑞环球

新近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决定》表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分析指出,允许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进行抵押,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等措施,将有利激活农村沉睡已久的土地资产。尤其是赋予全国近18亿亩承包地抵押权,资本的流入将使得农村释放出巨大的发展能量,农民将从土地中获得更多收益。此前,由于城乡不合理的二元土地制度,农民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只有不到3%。专家预期,此次改革不会一下子铺开,还是将以试点的形式进行逐步落实,新的《土地管理法》很可能明年两会期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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