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试点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2016-01-06 10:59:51 来源:协会秘书处
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前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将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证监会等七个国务院部委内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并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简单来说,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就是用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等。据了解,此轮试点的任务包括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清理规范权责事项等四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强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能够很快显现效果的重点领域或事项,可优先编制专项权责清单。
为何国家发改委、证监会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与两部委高度集中的权力有关。以国家发改委为例,由于手握审批、定价等大权,该部门向来有“小国务院”之称。一份资料显示,自十八大以来,全国范围内共有21名现任或曾任发改委系统的官员落马,在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中数量最多。同样的,由于行政权缺乏有效监督,证监会也成为权责模糊、内外勾结形成腐败的重灾区,去年一年已有原副主席姚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等多名高管被查,成为反腐风暴眼。
依照《方案》,此轮试点工作需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重大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同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全面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