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六项减税措施,全年减税3800亿

2017-04-20 10:45:5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逾3,800亿元(人民币,下同)。

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11日到201912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是从今年7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逾3,800亿元。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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