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06-05 11:34:17 来源:协会秘书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会议认为,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