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鄂湘赣共筑中三角增长极

2015-04-07 10:10:30    来源:协会秘书处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覆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推进以湖北武汉城市圈、湖南环长株潭城市群、江西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打造“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外,俗称“中三角”的第四个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据了解,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覆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中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规划》提出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领区为战略定位,以及到2020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城乡统筹发展。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等重点轴线,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发展格局,促进省际毗邻城市合作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三是产业协调发展。依托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立城市群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连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基地,有序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承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共建生态文明。着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共同构筑生态屏障,促进城市群绿色发展。五是公共服务共享。全面加强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文化繁荣,联合开发人力资源,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六是深化对外开放。共建开放信道和平台,推进国内外区域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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