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发债释放破冰信号
2013-12-17 13:52:22 来源: 兰瑞环球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防控地方债风险首次单列入第二年的经济任务中,使地方债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焦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2月16日表示,"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这一表态也被认为是释放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破冰信号。
自2011年四季度开始,上海、广东、浙江和深圳四地获准试点自行发债,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今年7月,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范围扩大,新增江苏和山东两省。但仍停留在中央代理发行和完全自主发行的过渡中。业内专家担忧,地方债的偿还若由中央财政担保,会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借的冲动强,还的责任弱,会增加新的违约风险,埋下债务危机的祸根。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速扩张,2011年6月审计署发布数字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比2008年和2009年的债务余额分别上涨23.48%和61.29%。而渣打银行最新测算的数字更为惊人:截至2013年上半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估计在21.9万亿元,如果加上公司化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则债务总额最高或达24.4万亿元。庞大的地方债规模随即引发了业界的担忧和中央政府的注意。
此前,就有专家建议发行市政债解决地方债问题,即以地方政府或者授权机构作为发行主体,以政府税收等一般财政收入或项目收益为偿债来源,将一直以来地方政府的隐性、不规范债务转变成显性、规范债务。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进行市政债发行试点。
不过,推进市政债的一大阻碍便是我国地方政府目前信用评级制度的空白。因此,楼继伟的上述表态也被认为是我国将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机制并推进地方自主发债的一个重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