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减政放权”,三类监管引竞争

2013-11-22 13:37:11    来源:兰瑞环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11月21日接受国资委官方微博"国资小新"访谈,对三中《决定》提出的国企改革举措进行了解析。楚序平说,到2020年,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楚序平透露,国资委将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分三类进行监管:一是公用类企业,指主要承担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企业,如城市供电、公交、地铁、机场等;二是保障类企业,指占有国家特殊资源、承担必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如金融、石油、电信、电网、军工、重要运输、国家储备企业等;三是商业类企业,指处于充分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楚序平认为,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管理全口径的资产向管理出资人投资资本的转变;二是从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者到管理投资企业董事会代表的转变;三是从管理企业重大事项向部分委托董事会许可证管理的转变。他表示,国资委将进一步推进"减政放权",对规范的董事会授予部分出资人的权力,探索授予部分出资人在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的权力,目的是彻底解决董事会无效、权责不清、责任无法追溯等问题。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