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从严处罚央企安全事故
2013-12-02 11:27:50 来源:兰瑞环球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1月29日表示,将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进一步从严处罚。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黄淑和表示,中央企业今年来出现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国资委决心下大力度整治。企业现场监管不到位、分包管理不严格等是造成央企安全生产顽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源,因此要求各级中央企业,必须强化"红线意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抓安全生产问题要勇于"动真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