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审批管理从简

2013-11-19 11:10:12    

   一直受制于“起飞难”的通用航空终于迎来了政策松绑。11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提出除九种情况外,通航飞行不需再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据悉,将于12月1日开始执行的《规定》将审批范围缩小,未来除了航空器进出我国陆地国界线、边境争议地区我方实际控制线或者外籍航空器飞入我国领空的(不含民用航空器沿国际航路飞行)航空器越过台湾海峡两岸飞行情报区分界线的(不含民用航空器沿国际航路飞行),由民用航空局商总参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飞入香港、澳门地区的,须先通过相关渠道征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等九种情况外,其余通航飞机只需提前按照国家飞行管制规定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并说明任务性质即可。分析认为,此次《规定》的发布,绝对可以算做是通航飞行审批管理的简化。但不能与低空开放相混淆,接下来国家应进一步放开低空空域,并明确空中禁区范围,以便让通用航空业加速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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