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

2013-08-13 10:34:06    来源:兰瑞环球


据调查,今年上半年我国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79%,低于80%至90%的国际通常水准,其中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尤为严重,产能利用率仅在70%左右。产能过剩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诸多问题的根源,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入下降、金融风险积聚、生态恶化加剧等,都与之密切相关。着力化解产能过剩,是当前经济工作中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

产能过剩是个老问题,但是放到当前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相叠加的大背景下观察,又有一些新表现:第一,这一轮产能过剩既有结构性特点也有全面性特点,既有传统产业也有新兴产业,既有落后产能也有先进产能,如水泥产业中的新型干法水泥、钢铁产业中的中厚板等中高端产能,以及太阳能光伏、风电能设备制造、LED照明等行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成长型过剩";第二,部分行业产能由相对性、阶段性过剩转向绝对性、长期性过剩,专家估算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产能已超出消费峰值,并很难再像以往那样寄希望于经济高速增长来化解;第三,受前几年投资的集中、爆发式增长影响,不少过剩行业还有大量在建、拟建项目,随着新的产能不断释放,未来形势将更加严峻。

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度的产能过剩有利于促进竞争、推动技术进步,然而现阶段我国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超出了正常范围,许多企业大打"价格战",导致效益更大幅度下降,有的出现了全行业亏损,有的出现了"逆淘汰",即小企业、劣企业淘汰大企业、好企业。这种状况如果持续下去,不仅将影响经济健康发展,还会引发系统性风险。我们要正视产能过剩的严重性、危害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判断上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主动性,痛下决心,有所作为。

化解产能过剩,当务之急是抓紧整治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对于存量过剩产能,要采取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扩大需求和产业转移等手段综合治理;对于新增项目,要把住源头,充分评估,提高资源环境门槛,把好土地信贷闸门,同时要执行好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坚决改变上新项目不淘汰落后、建大不关小的恶性循环。从今年以来中央出台的各项整治措施来看,主要方向是"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对本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负总责。这些措施势必带来调整的阵痛,有的行业甚至会伤筋动骨,但是大势所趋,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现在不下决心,以后必然要付出更大代价。

化解产能过剩,根本上还在于充分发挥市场的矫正和调节作用,改变各级政府过度运用行政力量推动产能扩张、推动经济发展的模式。长期以来,通过扩大投资和上项目来推动增长、调整结构已经成为习惯,而且多以政府行为和土地、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甚至利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市场预期和投资决策。要化解产能过剩,必须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和整合,实现优胜劣汰和结构升级,最根本的是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决定的都要交给市场和企业,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作出判断。政府部门则应改变工作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过去冲在第一线招商引资、扩大投资,转向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特别是要加快改革、深化改革,打好改革牌。同时,对那些既有利于当前稳定经济增长又有利于长期结构平衡的项目,如石油和粮食仓储设施、铁路、城市基础设施等,可以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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