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投资不得动用社保基金
2012-03-27 11:08:12 来源:兰瑞环球
3月26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其保值增值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同时,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它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财库[2011]17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保专户)管理,切实保证纳入社保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