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应该避免“被城镇化”现象
2011-10-25 11:17:49 来源:亚太博宇
城镇化是人口持续向城镇集聚的过程,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是45.68%,世界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50%。加快城镇化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城乡经济二元化的困境,使城乡经济由二元化向三元经济转变,最终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其次,城镇化能解放农村的劳动力,增加就业,发挥聚集效益,有利于集中有限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城镇化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2007年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GDP占全国的比重为63%,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及辽中南、中原、武汉、长株潭、成渝、闽东南、山东半岛、关中天水、北部湾等城市群,以不到全国1/10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全国1/3以上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2以上的GDP。但是,目前出现一些地区,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一方面让城镇化建设的规划性和整体性更强,推进速度更快,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比如作为产权主体、交易主体和分配主体的农民,其话语权和利益诉求渠道严重缺失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违背农民意愿以较低的补偿强行征地或拆迁,导致部分农民"被城镇化",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目前我国已经由工业化初期阶段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这一进程中,中央应该加强对城市化的审批和控制,同时地方政府不能一味追求城镇化率,应该处理好土地流转、产业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的关系,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