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是否对国企产生效用令人遐想

2011-09-26 09:35:04    来源:亚太博宇

日前,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在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上说,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之势。2008年商务部共审结案件17件,2009年80件,2010年117件,2011年1到8月已收到申报142件、立案118件,全年有望达到200件。尚明局长可能想用我国近几年来不断增多的反垄断案件,去对外证明我国在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竭力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明白人都知道,中国最大的垄断组织是在国企,但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处理了这么多的反垄断案件,有多少家国企收到了罚单,交通、电信、石油、水电气、互联网等公用事业一直是外界反垄断的关注焦点,但至今未有受罚案例。目前,中国电信被指在宽带业务上有垄断行为,经过前期调查,有关部门基本人为中国电信存在垄断行为,有可能对其违法收入进行1%至10%的罚款,即最高可罚款29.8亿元,中国电信有可能是实施《反垄断法》法以来第一家受到罚款的国企。有熟悉内情的业界人士表示,所谓的"垄断"行为,并非中电信故意造成,而是源于过时的政策,估计相关部门将调整政策,中电信遭祭旗的机会不大。尚明表示,今明两年将出台《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关于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办法》《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办法》三部反垄断配套规则。中国式的《反垄断法》不会指向国企,对国企是否产生的效用也不禁令人遐想。总之,"中国式"的《反垄断法》即使在完善也只是保证市场相对公平的原则,对国企来说"完善你的吧,反正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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