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利润上缴将按效益定比例

2013-12-20 11:13:33    来源:兰瑞环球

国有资本上缴利润标准不再"一刀切"。12月19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2014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每一年上缴多少都要每一年具体研究确定。"今后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最终实现三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提高到30%的目标。"黄淑和说。据了解,国企上缴红利比例目前主要按行业特征来划分: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具有资源垄断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5%;钢铁、运输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收取比例为5%;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一直以来,国企上缴红利过低一直备受诟病。数据显示,2010年国企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比例仅占5%左右。2012年国企利润2.1万亿元,但上缴体现于财政收入中仅970.68亿元,比例降至4.6%。不仅如此,即使上缴红利比例达到30%,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国外大型国企上缴利润比例大多高于30%,最高可达70%以上。

事实上,国企上缴利润更多时候又返还给国有企业。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指出,目前国有资本上缴利润比例太低,上缴来的利润90%又返回到国有企业中使用。而且目前国企利润返还更多是靠行政裁量,而不是向人大申报,走法定程序,进行调查、论证。这就需要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把国企收益纳入人大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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