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牵头改革破局国有资产管理的难题

2011-06-29 12:26:23    来源:亚太博宇

地处中国中部的湖北省日前正式公布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扩大了国有资产的范围。由传统意义上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扩展到了包括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或者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管理的其他国有资产。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将湖北省所出台的这一条例转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资管理部门。国资委在转发该意见时同时表示,各地国资委在工作中可借鉴湖北省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同中央一级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相仿,中国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也是多头管理的局面。特别是事业单位和政府行政部门下存在大量公司和经营性单位,这些企业曾是事业单位和政府行政部门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但也容易形成部门利益的"灰色地带"。能否将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交给国资部门管理,主要问题还是如何争取本级政府对于国资部门管理模式的支持,同时协调各部门的利益,必须争取领导、凝聚共识。另外,如果将这些资产放到地方国资的统一监管之下,将涉及到大量的企业交接和人员安置,需要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改革挑战。事实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管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监管将更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地方似乎永远是中央一系列改革开始的发酵池。长期困扰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国有资产统一监管问题,其解决办法又一次选择在地方破局而出。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