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损失除制度外还需改善市场大环境
2011-05-13 12:49:39 来源:亚太博宇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统计公报,我国城镇商品零售额为120822亿元;全国第二次商业防损调查发现,2010年商业损失率为1.56%,我国商业损失额约为1885亿元人民币。2010年商业损失额超过了三峡工程总投资。分析认为,2010年零售总额的快速增长是2010年商业损失额的大幅度飙升的主因。事实警示,即使保持商业损失率不变,随着零售总额的增长,我国商业损失将更加惊人。本次调查覆盖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调查的对象分别为商业零售企业的防损工作负责人和零售业供应商相关工作负责人。调查共涉及13种零售业态和12类供货品种,具有相当广泛的数据基础。根据本次调查结果,2010年,内、外盗造成的损失占商业损失68.1%,在我国商业损失额约为1885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可以测算出,内外盗损失约为1284亿元人民币;内外盗损失仍是造成商业损失的最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的零售企业制定的年度损失率指标在0.2%以下,而实际损失率在0.2%以上的企业高达91.5%。这足以表明我国零售企业实际损失率远高于自己的预期损失。商业损失指标的不合理制定,反映了企业管理水平,最终将影响企业赢利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商将大部分损失转移给了供应商,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商不得不接受这种"被损失"。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防损问题,政府部门的介入是极其必要的。对于屡次盗窃、团伙盗窃的犯罪嫌疑行为,希望政府能借鉴国外商业协会与执法机关合作的有效经验,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威慑和打击内、外盗行为,减少国家经济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