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
2016-05-12 11:56:08 来源:协会秘书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决定,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其中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等24项审批整合为8项,并保留涉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定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地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便利企业办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决定,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其中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等24项审批整合为8项,并保留涉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定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地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便利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