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功能区将设产业负面清单

2016-03-30 12:06:10    



       根据“十三五”规划,我国将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联合环保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科研机构和部分专家分两组赴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7省(区)完成了实地调研,确保负面清单制定的合理性,这意味着,这份分量较重的产业负面清单出台已开启倒计时。
  在我国,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并不少见,主要指政府以清单的形式规定某地或某区域对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进入。此前,上海自贸区就一直依靠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的模式改革外商投资管理。而针对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北京此前也出台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拦”在了北京之外,从源头上调整新落地企业的产业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已经有多个城市都公布了要制定这一负面清单的计划,并将此写入了地方“十三五”规划,比如河北省发改委就率先向石家庄、承德等六个城市下发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同时明确其他拟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25个县(市),可先做好产业调查摸底工作,待国家正式批复后再同步制定。
  虽然目前各地不同版本的清单还尚未出炉,但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组成的调研组提出,各地要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四种类型,根据所属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禁止和限制产业目录。负面清单范围要涵盖各地现有的和可能发展的产业,限制类产业清单还要明确具体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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