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严禁计生与落户入学挂钩
2016-01-15 15:38:58 来源:协会秘书处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后,公安部等五部委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及作好政策衔接等回答了记者提问。负责人表示,将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负责人并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
负责人指出,《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并要求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将计划生育与落户、入学、低保等捆绑,并开展督查。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
此外,教育部提出,《意见》出台后,各地须全面掌握辖区内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情况,可先入学,后办户口登记手续,按就近入学原则,同时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另外,此类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将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