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全面解决“黑户”问题
2016-01-15 15:42:12 来源:协会秘书处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称,我国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并明确将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等7类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解决“黑户”的户口登记问题。
《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等文件,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意见》还为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等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都详细规定了落户政策。也就是说,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存有1300万的“黑户”人口,其中因超生造成的“黑户”有780万。而从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的研究中发现,由于超生需要交高昂的社会抚养费,不少百姓并没有报准确的孩子数,我国“黑户”的总量可能要远超过这个规模,其中因超生问题被“黑户”占50.8%,是占比最大的一类。这些“黑户”不能上学、不能结婚,甚至不能接种疫苗、坐火车、坐飞机,一切需要“身份”得以维护的基本权利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像影子一样生活在人群中。
“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使以前超生的二孩入户问题看到了希望,而本次《意见》出台,我国其他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但事实上,解决“黑户”问题的难点还在于地方的落实,我国早在1988年就明确要求不管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都要上户口,但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因此,要真正杜绝“黑户”还需完善监督机制,使政策能在地方落地。此外,由于户口簿上附着教育、社保等种种社会福利,无户口人员圆了“户口梦”后,政府还需解决社会福利如何跟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