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国务院令,废止部分行政法
2013-07-29 11:20:50 来源:兰瑞环球
据中国政府网7月26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包括不少涉外审批规定的废除,例如:取消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下放"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到省级行政部门。《决定》废止了《煤炭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同时,相应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4部行政法规中有关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取消"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后,修改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修改了15部行政法规。其中,包括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跨国境和跨省区域的科学技术奖登记"、"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核准"、"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兼并、收购审核"、"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等。因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修改了4部行政法规。根据下放"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的规定,《决定》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这些审批项目的审批机关改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