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六国启动合作机制,次区域合作机制升级

2015-11-13 11:21:01    



以“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为主题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议11月12日在云南景洪举行,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和泰国外长敦·帕马威奈共同主持会议,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4国外长与会,会议宣布正式建立澜湄合作机制。
此次会议是澜湄流域沿岸六国首次携手,是澜湄次区域合作的再次升级,将补充现有的次区域合作机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会上,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介绍,建立澜湄合作机制是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倡议,旨在进一步深化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全方位友好合作,提升次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推进地区一体化进程,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王毅表示,澜湄流域六国山水相连,人文相通,自然和人力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合作前景广阔,这一倡议得到了与会五国的支持和响应,澜湄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此次会议讨论了关于澜湄合作早期收获的70余个合作项目,涉及水资源管理、扶贫基础设施、科技等领域。王毅介绍,澜湄合作项目及其资金来源将由相关国家政府通过协商确定,同时不排斥其它金融机制和国际机构提供资助。未来澜湄合作机制将建立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等多层次合作架构,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或将于2016年举行。
此次会议还发表了《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公报》指出,中、老、缅、泰、越、柬六国加强合作,有利于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增长,缩小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间发展差距,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一体化进程,造福地区民众。与会外长们承诺,将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统筹协调、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致力于深化次区域国家互信和睦邻友好,推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人文交往,将澜湄合作机制建设成为各方共商、共建、共享的次区域合作平台。
此外,六国外长还达成共识,将在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水资源合作、农业和减贫合作五个方面集中推进合作,在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同打造更为紧密、互利合作的澜湄共同体。
澜沧江-湄公河被誉为“黄金水道”,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来已久,此前已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和湄公河委员会(MRC)等次区域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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