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

2015-07-08 11:36:21    来源:协会秘书处



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广东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启动。7月7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公安厅称,根据该《意见》,到2020年,广东将实现新增1,300万城镇户籍人口,其中包括省内农业人口及城乡结合部人口转城镇户口600万,流动人口700万。据悉,目前,广东共有城镇户籍人口8,800万,5年内,广东城镇户籍居民将超过1亿,为全国之最。
为实现该目标,《意见》出台多项措施。首先,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全省实行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
据悉,这项具体措施,广东本省特色明显,即21个地市具体办法并不一样。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只要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便可申请入籍。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条件提高至“就业及参加社保满3年”。而汕头、湛江、茂名、揭阳以及珠三角的江门、惠州,人口虽已达到此前国务院文件规定的大城市规模,但仍参照中小城市落户政策。“因为相较而言,这六个城市地域面积较大,人口并不密集。”广东省公安厅户政处负责人表示。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彭会介绍,作为拥有3,500万外来务工人员输入的大省,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此次广东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数据显示,流动人口中,居住5年以上的有552万。为此,针对该群体的具体政策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的人员(如清洁工人)落户等。
不过,广州、深圳作为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落户政策相对严格。比如,在直系亲属投靠方面,门坎仍相对较高。广东省公安厅户政处处长黄成龙介绍,广深人口规模总体上将严控,以调整入户人口结构为主,重在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落户。对于高层次人才及社会发展急需的特种行业,广深敞开大门。据了解,此前,广州规定,高层次人才,以及特殊艰苦行业如基层医疗人员、清洁工等,不仅可以选择积分入户,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直接入户。该项措施近期将得到进一步确认。
在当日公布的《意见》中,还包括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住房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原则性保障条款。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