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将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
2014-10-20 11:39:10 来源:兰瑞环球
几经酝酿,中国证监会10月17日正式发布了退市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这意味着中国股市将开启新的退出通道。
上市公司退市难是我国资本市场一大顽疾。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沪深交易所累计只有78家公司退市,与成熟市场差异巨大。“《退市意见》是贯彻落实《证券法》关于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健全主动退市,完善强制退市的相关安排对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
新版退市制度提出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退市新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的,如果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从11月17日起,如果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现有欺诈上市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那么就面临退市风险。欺诈上市一旦认定,并由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股票将暂停上市,并由交易所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