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审批大松绑

2014-03-25 09:15:31    来源:兰瑞环球

企业在并购中遭遇重重审批和行政障碍的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有所改善。国务院3月2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提出多项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尤其在上市公司方面,取消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业内专家表示,该政策能让企业更好地发挥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但降低行政门槛不等于降低企业违规成本,接下来应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国务院3月24日发布的《意见》中,针对企业并购重组提出了9个大项25个小项的政策,其中第一项便是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见》称,将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但构成借壳上市情形的,依然需要审核;此外,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审批。

根据证监会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显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分为受理、初审、反馈专题会、落实反馈意见和审结归档五个行政步骤,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审批则分为受理、初审、反馈专题会、落实反馈意见、审核专题会、并购重组委会议、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以及审结归档8个步骤。

事实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的审核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审核一直是IPO暂停期间证监会的工作重心,而今后除借壳上市之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不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

除了减少审批外,国务院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些细节有所放开。《意见》称,将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也不再强制要求做出业绩承诺;而地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也下放到地方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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