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正式工须同工同酬

2013-07-01 11:35:24    来源:兰瑞环球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派遣工与正式工要"同工同酬"。新《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本身因为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其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同样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不少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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