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效的“管”促进积极的“放”
2013-06-21 10:44:59 来源:兰瑞环球
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披露了一条重要信息,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三定"已全部完成。而在这些部门推行"三定"的过程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包括取消能源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铁路客货直通运输审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等,下放电力业务许可、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审批等。这是继今年5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后,中央按照既定部署推进简政放权的一个积极举措。
从今年开始不断推进的简政放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行动。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占有太大的权力,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5年前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了抵御危机对我国的侵袭,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虽然比较成功地克服了危机,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结果是经济运行开始产生了对政府权力的依赖,自主创新的活力有所减退,这直接影响到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市场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从政府管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政府权力过于集中,以其拥有过于庞杂的行政审批权有直接关系。李克强总理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曾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因此,目前中央政府的放权还只是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多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渐取消或下放,而地方政府也会相应取消或向基层下放原来由其掌控的行政审批权力。
但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现在地方上对投资扩张仍然怀有强烈的冲动,而原来集中在中央的行政审批权力使某些方面的投资无法展开,对遏制投资过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某些项目因为产能已经严重过剩而得不到中央批准,而当原来集中在中央的审批权取消或者下放后,是否会反而有利于地方上投资扩张呢?这是一个必须警惕的问题。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切实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国务院提出的这个要求十分重要,可以澄清目前对行政审批改革出现的一些糊涂认识。
行政审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向市场释放经济活力,而不是让政府从此什么都不要管了,只要当"甩手掌柜"就可以了。政府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还需要解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市场垄断、无序竞争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让事中事后监管的"手"硬起来。政府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一些明显违规项目,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叫停的坚决叫停,而不能因为审批权已取消或下放而放任不管。因此,政府肩负的责任并没有减轻。 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这是行政审批改革这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所谓的"放",就是需要政府放弃以往那种为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行业输送政府资源的做法,这种做法只是让少部分市场主体得益,而市场的公平性和公开性反而受到了损害,这是政府权力的"越位";所谓的"管",就是将政府资源输送到整个市场,让每一个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地接受政府的监管,而就目前来看,政府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缺位"。只要政府的职能转变做到位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内生的发展动力就能不断地激发出来,改革的红利也就能够惠及最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