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促进民航业发展细则方案
2013-01-22 11:36:06 来源:兰瑞环球
中国民航局1月21日在其官网披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民航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按照这一《分工方案》,在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方面,要着力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增强沈阳等大型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要重点构建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国内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和通勤机场为补充的国内航空网络;优化内地与港澳间航线网络,增加两岸航线航班和通航点;完善货运航线网络,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积极开展多式联运。在发展通用航空方面,《方案》要求积极发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海洋维权、私人飞行、公务飞行等新兴通用航空服务;推动通用航空企业创立发展;推进通用航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在增强国际航空竞争力方面,《方案》要求统筹研究国际航空运输开放政策;鼓励国内有实力的客、货运航空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国际航线设置,积极参与国际民航标准的制定。在积极支持国产民机制造方面,《方案》鼓励民航业与航空工业形成科研联动机制,鼓励国内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的研发和应用;引导飞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国产化。在大力推动航空经济发展方面,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航空经济示范区试点,加快形成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临空产业集聚区。《分工方案》还明确指出,在加强立法和规划方面,要健全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编制全国空域规划和通用航空产业规划;完善《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要研究设立主体多元化的民航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完善民航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