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新政落地,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012-08-31 11:19:43 来源:兰瑞环球
大病医保新政在期待中落地。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让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者看到了希望。8月30日,《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意见》要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同时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这有助于促进健康保险业发展,推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考虑到大病保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且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意见》对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原则、资金来源、保障内容、承办方式和监督管理等只提出原则性、框架性要求,地方要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已经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这意味着大病医保"商办"将在全国逐步推开。此前在河南洛阳、广东湛江、江苏江阴等少数地区试水的大病医保商办,早已"红红火火"。作为成熟试点的"湛江模式",所实行的是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另一试点"洛阳模式",也由今年5月份起实行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