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修例拟规范“同工不同酬”
2012-06-26 09:09:02 来源:兰瑞环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6月26日开幕。此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案草案等重要法案。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开始实施,当时曾因用人单位认为其"过于苛刻、不符合实际"而备受争议。此番修改,法律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拟规范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所谓劳务派遣,简单说来就是员工在A公司工作,但其劳动合同却和B公司签订,并由B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工数量激增。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调研指出,劳务派遣在部分机构中存在被滥用的情况,"同工不同酬",以及损害派遣工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突出。媒体报道称,滥用劳务派遣的情况在一些大型企业和央企中尤为明显,甚至成为企业故意压低工资支出的解决办法。有报道引述不完全统计称,劳务派遣员工总数已超过6,000万人,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曾表示,劳务派遣规范主要是"五清理":第一,虚假派遣;第二,变相派遣;第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第四,不参加社会保险;第五,不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