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为民资营造公正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2012-06-13 10:52:46    来源:兰瑞环球

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以下意见:一、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民间投资设立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二)支持民间投资以多种形式设立市场主体,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三)拓宽非货币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四)落实有关中小企业注册登记费减免的政策规定,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为民间资本重组、联合、转型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管理服务。三、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帮助解决民间投资市场主体融资难题。四、在民间投资领域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五、大力支持民间投资市场主体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六、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广告产业的提升作用。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市场监管和规范。八、不断提升工商部门对民间投资的综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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