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达六项,“城建税”有望成独立征收税种
2012-03-06 12:31:03 来源:兰瑞环球
根据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内容达六项,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境保护税。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已经进入视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五项税制改革之外,2012年将推进城市建设维护税改革。根据财政预算报告,这六项内容为: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健全消费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建设维护税改革;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是指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这"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城建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实行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此外,根据财政预算报告,2012年,还将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清理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