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国人的钱包

2011-09-28 11:11:20    来源:亚太博宇

中国人真正痛在心里的是不是税收额度的居高不下,不是税收项目的五味杂陈,而是交了税之后,这些钱压不知道怎么用的,也没有享受过纳税人应该得到的尊敬和权力,似乎就成了他人口袋里的财产,跟纳税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从省国税局购买豪华游艇说起

自23日以来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有网友日前爆料称浙江省国税局购买了一艘豪华游艇"国瑞号",并公布了游艇剪彩启航的照片,这个事件很快在网上流传开来,并引起舆论关注和质疑:浙江国税局购买千岛湖游艇到底是用来工作,还是方便游玩?购买行为是否违规呢?

扑面而来的质疑和批评让浙江省国税局备受压力。据说当地国税局内部曾为此召开会议商讨对策,随后,浙江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金威就通过浙江在线发布回应称,"国瑞号"为流动办税工作船,但回应中关于游艇来源和使用是否违规等关键敏感问题并没有涉及。而据浙江在线的记者透露说,国税局不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随后,一位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像舟山等地的海上流动办税船一样,千岛湖的"国瑞号"的确是用于税收工作:"是我们税收工作船,因为千岛湖嘛,千岛,岛上有很多个体户,我们有一条船就可以到各个岛去为他们服务。我们在舟山也搞了一个海上办税服务艇,这个在年初宣传报道还是蛮多的。因为我们都要优化纳税服务,以前都是排队,现在我们跟银行一样,都有叫号机。很快,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据了解,该船于2010年8月开始建造,造船厂家为千岛湖船业有限公司,2011年8月完工,9月22日建成下水。国税局回应称,该船下层是流动办税厅,上层是纳税人休息等候区。但记者发现,"国瑞号"下水之日,恰逢2011杭州千岛湖国际游艇展开幕,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国瑞号"到底是税收船还是游艇。更让人关注的是,该船购买合同价高达271万,是不是超标违规行为呢?有记者从这位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处了解,船只购买是经过审批的。另据浙江国税局办公室回应,此船属于淳安国税局所有,但记者从淳安政府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船的确会由淳安国税部门使用,但购买行为的主体依然是省国税。


关于拉美与美国差距的小寓言

关于美国和拉美的差距,虽然很多言论都认为拉美的贫穷是美国的压榨。但事实上,北美与南美在独立初期的经济相差并没有那么大,政治和军事实力上也不存在绝对强者。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差距呢?就是没有形成良好的财富再生体制。套一句比较主流的话,它缺乏一种财富积累上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有个寓言描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假设在一个地方发现了金矿,来了一个人投资建了一个矿场,雇一百个工人为他淘金,每年获利1000万,矿主把其中的50%做为工人工资发下去,每个工人每年收入5万,他们拿一万来租房子,剩下的四万可以结婚,生孩子,成家立业,矿主手里还有五百万,可以做投资。因为工人手里有钱,要安家落户,所以,房子出现需求。于是矿主用手里的钱盖房子,租给工人,或者卖给工人。工人要吃要喝,所以,开饭店,把工人手里的钱再赚回来。开饭馆又要雇别的工人,于是工人的妻子有了就业机会,也有了收入。一个家庭的消费需求就更大了。这样,几年之后,在这个地方出现了100个家庭。孩子要读书,有了教育的需求,于是有人来办学校,工人要约会,要消费,要做别的东西,于是有了电影院,有了商店,这样,50年过去以后,当这个地方的矿快被挖光了的时候,这里已经成了一个10万人左右的繁荣城市。

而第二种情况是这样的:假设同样发现了金矿,同样有人来投资开采,同样雇100工人,同样每年获利1000万,但是矿主把其中10%作为工资发下去,每个工人一年1万。这些钱只够他们勉强填饱肚子,没有钱租房子,没有钱讨老婆,只能住窝棚。矿主一年赚了900万,但是看一看满眼都是穷人,在本地再投资什么都不会有需求。于是,他把钱转到国外,因为在本地根本就不安全,他盖几个豪华别墅,雇几个工人当保镖,工人没有前途,除了拼命工作糊口,根本没有别的需求。唯一可能有戏的就是想办法骗一个老婆来,生一个漂亮女儿,或许还可以嫁给矿主做老婆。50年过去以后,这个地方除了豪华别墅,依然没有别的产业。等到矿挖完了,矿主带着巨款走了,工人要么流亡,要么男的为盗,女的为娼。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其实就是拉美和美国不同的发展轨迹。也许今天美国人应该说,感谢华盛顿,他为美国缔造了最现代最科学的政治体制,感谢亨利o福特,他一手缔造了美国的中产阶级。而拉美国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的大独裁者创造了掠夺性的经济体制,以一种豪强的姿态疯狂瓜分着社会财富,而使整个经济虚脱,再也无力发展。类比中国赋税系统的现状,是助长国富民穷的第一大帮凶。如果一个政府的税收系统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话,税收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候那种赤裸裸的剥削有何异处?

国人痛苦指数的痛是制度问题

《福布斯》杂志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全球税收痛苦指数的排名,而在近三次排名中,中国除了在 2007 年被排在第三外,其他两次都被排在了第二位,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法国在税收方面最"痛苦"的国家。经济问题从来都是复杂的,不是一个汉堡的价格或某项税率的高低这样简单的比较就可以看清楚。中国人真正痛在心里的是不是税收额度的居高不下,不是税收项目的五味杂陈,而是交了税之后,这些钱压不知道怎么用的,也没有享受过纳税人应该得到的尊敬和权力,似乎就成了他人口袋里的财产,跟纳税人没有任何关系了。税收制定参与权的缺失、知情权的缺失、以及公开部分的税收用途投入回报比不高都是国人税收之痛。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税制的一大特色是,很多税收的依据不是法律,而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税收条例或暂行条例。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有几十个税种,但除了所得税、车船税等极少数税种制定了法律,绝大多数税种都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方式确定。这些条例是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制定的,征求社会意见的程序缺失,导致一些条例和暂行条例的民意含量严重不足,甚至被塞进部门利益的"私货",其合理性越来越受到质疑。有的税收暂行条例"暂行"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更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实际。比如之前引起巨大争议的房产"加名税",所依据的 就是《契税暂行条例》,当时南京税务局接到领导的一个电话就开始征税,市民却毫不知情,这种领导拍脑门征税的做法着实让纳税人们很"痛苦"。

我国的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较低,纳税人对于税款的征收过程,税款的用途知之甚少。在收支两条线的背景下(收不管支,支不管收),税局通常认为没有告知义务,而财政部门则通常以保密 为理由,不太愿意公开太多的预算情况。纳税人对自己所缴的税款去向都不知道,自然就多有抱怨。财政支出缺乏透明度,又缺乏人大的有效制约,地方政府可谓实现了"有钱花、随便花" 的人生理想。

前段时间虽然公开了"三公支出",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各部门纳入三公项目的费用明细不一致等。依法纳税人人有责,但是对等的,纳税人也有权知道自己钱花在哪。 中国税收透明底低,让纳税人雾里看花,只有交钱义务,没有知情权利。

在很多国家,社会福利支出是财政总支出中的最大项目,一般都在30%以上,德国更是高达71.49%。社会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越高,居民所缴纳的税收就越多地被用于居民,自然感觉税收 负担轻。我国的财政支出中与社会福利相关的项目在2005年只占财政总支出的26 .11%。即使这几年民生领域的投入增多,但增幅也远远跟不上财政收入高达30%的年增幅。也就是说,就财政支出而言,发达国家主要用于社会福利,而中国大量的钱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这就是在我国政府收入比例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当的情况下,居民对于政府收入的 感受远远"痛苦"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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