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次降低药品价格促进公平竞争
2011-08-09 11:24:43 来源:亚太博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12日起,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发改委这次的降价主要针对单独定价的高价药,尤其是外资原研药品。2005年以前,发改委为鼓励技术进步和外资原研药品的进入,对特定企业,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药品实行优质优价,即单独定价。长期以来,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外资企业在与国内企业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优势。国内药企经过多年的降价,部分药品价格已经处于成本的边缘,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实际是对国内药企极大地不公。由于医院医药加成机制的存在,高价药意味着更多的加成空间,因而医院选择高价药的倾向性更大。单独定价药加价空间的降低,意味着国内仿制药企业将能与外资、合资原研企业平等竞争,有机会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应该主要降的是专利已经过期但还享受着高价的药品,并不意味着今后就取消了新药的单独定价权。国内有部分企业也享受优质优价的单独定价权,这些企业或许也会受冲击,但冲击幅度应该不大,因为这些企业的药品还在专利期内,国家还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的。此外这次降价拿享有单独定价权的高价药开刀,也意味着国内其他药企尤其是中药企业的降价压力大大减少。群众在高价药负担减少的同时,也会有更大的医疗保健热情,这实际利好国内大部分医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