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欺诈引发信任危机需强化社会监管
2011-08-09 11:24:26 来源:亚太博宇
国人刚刚经历达芬奇假洋家具、味千拉面假猪骨汤等虚假宣传的煎熬,现又曝出假蜂蜜的丑闻。层出不穷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引发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部分企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丧失对行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比吃什么安全更可怕的,是集体无意识地制假贩假,是企业最基本道德底线的缺失”。“假蜂蜜”“假骨汤”“假豆浆”等折射的不仅仅是背后企业诚信的缺失,更是监管主动性不强、消费者维权难和我国第三方社会监管缺失的现实。我国应该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第三方的社会监管,让消费者组织行动起来,布下天罗地网,再辅助于配套的法律欺诈巨额赔款制度,从而大大增加不良企业被发现的概率与作假成本,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从国际经验和历史教训来看,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政府层面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食品安全的监控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生产、加工、储存和分销等中间环节,以及数量庞大、分散的中小企业。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如果一味强调政府监管,则有可能带来巨大的行政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或者造成大量得不到生产许可的企业转入“地下经济”,更加难以监管;还可能使得行政部门为自身方便起见,采取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真正解决,甚至由于权力的集中和扩大,带来更多的寻租问题。社会监管作为弥补政府监管不足的有效工具,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让第三方的消费者等社会机构介入,解决目前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难”问题。另外还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大幅度增加惩罚性赔偿,提高作假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大法律的威慑力,以此改变目前企业作假成本太低而收益奇高的怪状,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