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医生行医”是对医道的正确诠释

2011-06-23 14:28:55    来源:亚太博宇

今年8月起,副高以上职称医生可以在2-3家医院上班,而且不是会诊、进修、对口支援或"走穴"等短期形式,都是"正式职工"。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明确。其实,很多医生们曾经多次讨论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当你外出时,在车站或者公路上,发现要抢救的人,应该怎么办?尽管一部分人认为,生命第一,应该立即上前出手相救。提前介入早一分钟,可能就能成功挽回一条宝贵的生命。但更多人的看法却是,不需要冒着"违法行医"的风险给自己招惹麻烦。最好的办法是,立即帮忙拔打120,然后留在现场旁观。一个医生,无论是在自己工作的医疗机构行医,还是在其他医疗机构其他地点,其实并没有什么质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看,"副高以上职称医生可以在2-3家医院上班"是一种进步,但同时,这种解放力度依然不够。在香港开门诊,规矩很少,门槛很低,不需要注册。与之对比,我们的医生享受不到这种权利。尽管你有医师执业资格,但如果两年内你未到医疗机构注册工作,执业资格就会被注销。按照规定,你要重新获得这种资格,还得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你要开办私人诊所,各种条条框框就足以把你绕晕过去。如果医生人力得到更彻底的开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局面,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将得以打破。在这种压力与动力足够的机制下,医生服务的积极性就会得到根本的提高,而公众也一定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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