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顽症的根源在于生产模式危机
2011-05-25 11:10:39 来源:亚太博宇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的规定,今后,消费者在店里买到过期食品,或发现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修改过,可依法索取赔偿金。草案提出,食品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鼓励以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销毁情况。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并以明示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经营企业如果没有销毁过期食品,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但是若想从根源上清除食品安全的顽症,这样的立法显然治标不治本。需要反思的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应看到,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食品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少数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这些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信任危机背后实际上是食品的生产模式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