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框架日益清晰
2007-11-15 09:13:54
自去年9月设在国家发改委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成立,迄今已一年有余。伴随着不同意见的反复碰撞,受到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正日益临近面世的时刻……
史无前例的“多元化”制定过程
2005年7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撰写的《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失败,并导致了普遍意义上的看病难、看病贵和明显的社会不公等问题,并建议以强化政府责任的思路来进行医
改。随后,医疗问题应该由“市场主导”转为“政府主导”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14部委(后增加至16部委)成立医改协调小组,标志着中国式医疗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正式进入起草阶段。
为集思广益、保证方案科学性和合理性,2007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决定委托独立、平行的6家海内外研究机构参与制定医改方案。
2007年5月初,时任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的顾昕,受邀担任第7套医改方案的主笔。据顾昕透露,原因或许是有关部门认为,前6套方案较多地主张政府主导,且在很多方面趋同,他们想听听不同的声音。
而据透露,5月30日至31日的“过堂”结果完全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为原先主张“政府主导”的6套方案在最后时刻“临阵倒戈”,在当时所有的8个方案中只剩下一个半“政府主导”方案;其中,北大的方案一分为二,一半主张政府主导,一半主张市场主导。
而截至今年5月末,医改协调小组共选择了包括北大、复旦、北师大、人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麦肯锡咨询公司等8家海内外独立机构起草的医改方案。
6月,清华大学联合哈佛大学起草了第9套医改方案呈交到医改协调小组上报国务院,供决策层参考。
因此,可以说此次医改方案的制订过程的确史无前例地体现了“多元化”。
政府主导趋势明朗
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针对中国未来医疗体制改革不仅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更明确了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10月17日至18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分别在南昌、天津召开了南北两大片区的“医改座谈会”(下称“1017会议”)。据悉,南北方各省区市的主管副省(市)长,发改委、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最终确定了医改方案将在融合9家独立机构草拟的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一套中国式的医疗改革新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1017会议”上,中国式医改的原则性问题已经初露端倪。在提供与会人员讨论的医改方案文本中,“一个总体目标、四个主要原则和八大改革方向”被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建立一个覆盖中国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四大原则,即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院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八大改革方向,主要包括医疗管理、运营、投资、监管体系、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
10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我国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其中抓紧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被列其中。
目前,虽然医改方案即刻公布的可性能不大,但“政府主导”,而非“市场主导”已经逐渐成为医疗改革方向的主轴。
更大范围论证即将展开
目前发改委拟提交国务院的医改方案,已形成较成熟的成稿。11月底,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将组织更大范围的论证。进一步完善后将向国务院呈报。从总体框架看,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制度”这一目标,新版医改方案形成了多种制度交叉并进的复合结构。主要包括四大体系、八项机制和两项基本制度。
所谓四大体系,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按照方案设想,这四大体系要力求在2020年实现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同时,方案还提出应完善八项机制,以此保证市场环境中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良性运转,包括医疗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筹资投入、监管机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定价机制和立法保障等。
与此相对应,方案还提出建立两项基本制度,即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设想。在这一框架中,“公益性”始终是一个关键词。方案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应该说,这是一个以市场化为方向、重视区分政府和市场责任的总体构想。
卫生部长陈竺此前在公开场合指出,未来的医疗卫生体制应当是“一个大厦,四梁八柱”。他表示,如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座大厦,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以及药物供给体系则是这座大厦的大梁。同时,他把八项机制称为大厦的支柱。
实际上,该方案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的联动,恰恰是2000年上一轮医改中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并举”思路的延续。
而在八项机制的建设中,信息化的要求是首次出现在医改方案中。据了解,九套方案之一的北大方案,提出了有关信息化以及与之相关的医院管理、监管机制等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