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企欲从欧盟反倾销困境中突围

2006-10-09 14:47:17    

欧盟成员国在最后时刻达成妥协,通过了对中国鞋征税16.5%的方案,为涉案金额最高(涉及金额7.6亿美元)的欧盟对华反倾销案画上了句号。与之前预期稍有不同的是,反倾销税的征税时间从原定的5年缩短至2年。面对裁决,中国制鞋企业表示,将继续进行交涉并调整发展战略,着眼长远来提高国际竞争实力,以求从反倾销困境中突围。一些企业表示,不排除直接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的可能……

 

欧盟通过对中越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规定

欧盟理事会5日以简单多数通过了对中国与越南产皮鞋的最终反倾销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欧盟将从对中越产皮鞋分别征收16.5%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而目前不包括在临时性反倾销税征税范围内的童鞋,将纳入正式反倾销税征税范围。,欧盟25个成员国常驻欧盟代表在布鲁塞尔就法国提出的上述方案进行了表决,结果以1312的微弱多数勉强过关,其中12国反对,9国赞成,4国弃权。而欧盟规定否决提议须有超过半数成员国反对,弃权算作“赞成”。由于4日的表决已反映各国立场,因此5日的欧盟司法与内政部长会议未作任何讨论,就表决通过了最终规定。此前,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曾于今年8月提议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分别征收16.5%10%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以取代目前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但这一提议遭到欧盟大多数成员国的反对而未获通过。英国、德国、瑞典、丹麦等国认为这项措施将严重损害皮鞋进口商、零售商以及欧盟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它们表示反对。鉴此,法国提出折衷方案,将期限由5年改为两年。最终规定公布后,欧盟商界、消费者组织等批评此举无疑是保护主义抬头,对提升欧盟鞋业竞争力于事无补。皮鞋进口商与零售商则警告说,这一规定无法消除零售商面对的不确定因素,新增的惩罚性关税将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商务部:欧盟对中国鞋反倾销损害我国企业正当权利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5日就欧盟通过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决定发表谈话。崇泉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在此案上将反倾销措施由通常的5年期限改为2年,终裁税率比初裁税率有所下降。但中国企业和产业界对欧盟最终决定对我皮鞋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表示不满。崇泉指出,中方认为欧盟在此案立案、调查和裁决过程中存在诸多与WTO规则和欧盟反倾销法不符的法律缺陷,欧方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损害了中国皮鞋企业的正当权利,中方将密切关注和评估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欧盟商界等谴责欧盟对中越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在欧盟成员国4日以微弱优势投票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后,欧盟商界团体和消费者组织纷纷发表声明,谴责这一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称这不仅将损害欧洲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也无益于欧盟制造业提升竞争力。代表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贸易商协会和欧洲消费者组织当天发表联合声明,称“4日对欧洲消费者、企业和增强竞争力原则都是悲哀的一天”。声明说,实施反倾销措施后,有关进口鞋类价格将上涨,批发和零售商将被迫调整订货安排并支付新增费用;中低收入者和有孩子的家庭等消费群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反倾销措施也不利于欧盟一向推崇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在外来竞争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欧盟制造业在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将更加缺乏动力。声明还说,欧盟一向要求别国进一步开放市场,但自己却以反倾销税保护缺乏竞争力的生产企业,这无疑是自相矛盾。新的反倾销措施不仅不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还会损害消费者和销售企业的利益,并伤害欧盟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声明说,欧洲的未来在于创新和生产更多增值产品,而不在于旧式的保护主义措施。这起鞋类反倾销案清楚地表明,欧盟应全面修改目前陈旧的反倾销法律,建立一套更加透明、平衡和可预见的新贸易机制。欧洲对外贸易协会当天也发表声明,抨击对中越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做法。声明说,反倾销措施不仅不会让欧洲制鞋企业受益,反而很可能导致零售和进口行业失业人数增加,并会使消费者受害。

 

鞋业欲从反倾销中寻求突围

对于欧盟的反倾销制裁,中国鞋企仍可以通过向欧洲法院起诉和将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两种方式解决,如果WTO专家组认定欧盟的决定站不住脚,就可以使该决定停止执行。我们认为,2年还是5年,对中国鞋业来说没有什么区别,两年后中国鞋类输欧的前景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积极应对、奋起抗争是必不可少的。广东鞋业反倾销联盟发起人吴振昌表示,广东的业界人士正在研究对应之策,等统一意见并与商务部协调之后,不排除直接向欧洲法院起诉,与欧盟打官司。我们认为,在积极采取起诉等措施的同时中国鞋企应当尽快调整出口策略,最大限度的减少政策对企业的冲击。现在已有不少中国鞋企业开始准备“借道”海外,例如一些鞋厂要迁到印尼、俄罗斯进行生产。对此我们认为企业还应谨慎从事。首先是对“借道国”的政策稳定性需要有判断。没有正确的判断,风险会很大。其次是要考虑技术工人问题。在一些国家,找到大批熟练技术工人并不容易。是在当地培养,还是从国内带出去?培养需要一定的时间,带出去成本又比较高。这个矛盾需要有妥善的解决方案。第三,迁移必须有个理性的目的。出去干什么要考虑清楚,因为做品牌、建营销网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一个长期的战略,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运作上的混乱。我们认为,对于“借道”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借道”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国际网络和品牌的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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