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法》破解国企管理难题 年底有望出台

2010-08-26 15:25:04    来源:央视国际

  4月7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而与此同时,也有消息说《国有资产法》有望在年底推出。《国有资产法》将对国资管理体制进行法律上的规范,是新国资管理体制运行的法律依据,那么新的国资委将根据什么样的原则管理国有资产呢?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格局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和重组又会有那些变化呢?近日本栏目记者姜英秋专访了《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组长刘仪舜。

    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开始于1993年,历经十年的波折,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十年间,刘仪舜一直担任国资法起草小组的组长。

    刘仪舜:我从八届人大到九届,做《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到今年应该是十年,这部法律为什么用了这么长时间才刚刚成形?《国有资产法》的目标是一个有限的目标,就是解决国有资产有人负责的问题,这个问题一句话是很简单的,但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十万多亿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但至今仍没有一部法律作为管理和经营的规范,这也直接导致了投资管理的无序和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资产流失。

    记者:在经济学界有一种说法,就是说国有资产流失非常严重,有一种说法是每天流失一个亿,从八十年代到一九九六年已经流失了六千亿之多。

    刘仪舜:这个数字很难说得清楚,流失严重是肯定的。

    记者:关于国有资产的退出有一种说法叫“苹果论”,打一个比方,一个老太太买了一堆苹果,由于这老太会过日子,总是先吃坏的苹果,结果到最后总是吃不到新鲜的苹果,总是在吃坏苹果,我想它的意思是国有资产应该在最佳时机拿到它的回报,或者说变现,您怎么看待“苹果论”?

    刘仪舜:我在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文章,认为国有资产应该捡好的现卖,对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是应该考虑的,我们说结构调整的方法很多,出资人要想办法把烂苹果赶快处理掉,把没有完全坏了的修理一下,让好的不至于烂掉,还有最好的苹果,这是我生财之道呀,我要靠这个好的赚钱去呀,怎么能把最好的先卖掉呢?最好的先卖掉了,后面的全烂光了,意思是国有资产不要了,那应该捡好的先卖。

    记者:您对“苹果论”是不赞同的?

    刘仪舜:我不是这样想的。

    记者:这个“苹果论”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国企很难搞好,在此前提下应该捡好的先卖,还是捡坏的先卖?

    刘仪舜:国有企业不大容易搞好,它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不等于国有企业就搞不好,不等于国有企业就没法搞了,必须把它处理干净,不是这样,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只要产权制度搞好,找到出资人代表,出资人制度建立起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和合资外资是一样有生命力呀。过去是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现在是分三级政府代表国家来管理国有资产,这样还是一种分级管理,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之下,中央继续保持立法权和终极所有权,但每一级政府都有非常明确的产权,所以就是国家所有,分级产权,分级管理,中央管理好中央直属的企业。

    记者:国资委直属的企业大概有一百八十多家?

    刘仪舜:对,一百八十一家。

    记者:那全国国有企业有多少家?

    刘仪舜:这个数据很难统计,原来我们重点统计的国有企业有三十万零五千家,还有集体企业是三十七万家,经过这些年的抓大放小结构调整,大概现在我们重点统计的是十七万多家,政府要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管理机构,政府的责任,通过政资分开,横向把它分开,出来一个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你来负责国有资产所有者和老板的责任,再授权控股公司去经营,这样的话要形成一套制度,不是靠某一个人,而是靠一套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跟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对国家对政府是资本运营者,它对企业是投资者,是老板责任,它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该有契约,有合同,我授权你多少资产经营,每年应增值多少,你要完成这个任务,完不成任务就要考虑你能不能做这件事。     

    记者:就是说政府的代表和资本的代表应该是两个人,不能是一个人。

    刘仪舜:有人问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公司和企业这样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体制,是不是就是正确的,能不能不要控股公司,我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去管企业,直接到企业,我说这个不是人为的,不是主观臆想的,是经过实践的。如果从理论上总结的话,我觉得就是中央讲的那句话,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个是政资分开,一个是政企分开,有了这两个法宝,国有资产的管理才能搞好,国有产权制度才能创新。国资委是政资分开的产物,控股公司是政企分开的产物。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跟企业之间,需要有这么一个资本运营的中介组织。

    中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国有资产,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推出新的管理思路,新的规范法规已经势在必行。按照制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将按照这样的方法进行,先是设立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就等于为一家企业找到了老板,解决了国有企业谁都可以管又都不负责任的根本问题。然后国资委管理下面的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基本上是从事资本运作,最后国有控股公司再去履行管理企业的职能,而企业则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去经营。国有企业管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即使在新法律出台之后也仍然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有待解决,如资产重组、国有股权转让等,我们接着再看记者的采访。

    记者:过去的厂长和现在的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所得的报酬应该和他所从事的工作是成比例的,我打个比方,齐鲁石化是国家特大型企业,它的老总我采访过,他和我说,我的月工资只在两千块左右,年薪应该在两万多块钱,我说按这个厂子的规模,你年薪拿两百万左右可能比较成比例,就是说,你指望一个月薪拿两千元的人管理两百亿的资产……

    刘仪舜:这个不行。所以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里面和下面一级级公司里面,它公司的奖励政策应该和业绩挂钩的,比如说我们深圳有经验,深圳取消了级别,过去的厂长都有正厅级呀副局级等这样的级别,深圳没有,它变成了ABC三类,你今年和国资委签订的合同完成了你是一类,你今年完不成的变成二类,工资奖励都变了,都是挂钩的,而且现在我们的厂长经理拿一百万工资的人大有人在。还有深圳,深圳开始国有资产很少的,它原来是一个镇,开始的时候大概就一个多亿吧,净资产可能是几千万,后来发展到六十七个亿国有资产,也有好多上市公司。它有六十七亿的时候每年上交利润四个亿,这个时候市领导市委决定成立一个投资管理公司,把六十七个亿交给他管理,四个亿的利润留下,不再交财政,留给它发展,当时财政有意见,觉得利润没有了。

    记者:国家的企业赚了钱不交国家?

    刘仪舜:不交给它,但它自己滚动以后,实践的结果,它每年资本金以百分之三十六的速度递增,到前年年底统计,它已经变成了一千五百亿了。

    记者:您说它这种高速发展,和管理方法得当有关,另一方面是不是和新兴城市、新涉足的产业有关?

    刘仪舜:当然也有关系,它市场经济发展得好,民营企业发展得快,外资投资比较多,对呀,这个是对的,但是你要知道,我们谈的是国有资本,在这样的市场经济里面本来没有什么国有资本,它为什么能发展这么快?发展这么大?这是个奇迹呀!这是个奇迹,这个地方证明了,国有资产不是搞不好,比如说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原仪表电讯局改制的公司,它当时接收的时候总资产二十六个亿,净资产大概只有九个亿,它都是小企业,街道厂很多,组织这么一个控股公司,刚开始它工人是十七万,经过几年调整后剩下四万人,十七万人变成四万人,那么多公司变成七大公司,这四万人百分之八十还是新招聘的,它现在有四个上市公司,还有证券公司,逐步介入了资本运营。

    记者:在实行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之后,资产重组的效率过去很低,必须要上报中央,上报财政部,那么归地方管理之后,地方有了相当大的权力,这个重组的效率会提高么?

    刘仪舜:应该可以。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分级管理的好处就是不要什么事都请示中央,因为地方政府代表国家来管理这一块,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的它都有决策权。

    记者:不必经过那么繁杂的程序,比如说地方一家企业要把国有股权转让给哪怕一家民营企业,一定要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可能在考察半年之后才下一个文件给它,这样那边要先股权托管。

    刘仪舜:因为这次我刚听说,国资委管理中央直属企业,同时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有指导作用,是指导作用不是权力机构,管到底,还不是这样?地方成立国资委以后应当同中央国资委有一样的权利。

    记者:在新的国有资产法里面,对国有产权的交易,包括对国有股权的定价,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么?

    刘仪舜:这是个市场行为,因为在产权管理方面有很多内容,比如说评估,要卖的话要进行评估,评估有一套法律规定,不能作假,评估要负无限责任,法律有规定,要评估就要负无限责任,出了问题法律要追究责任的,这是法律范围内的东西,对不对,买卖的话就有很多程序,首先要评估,完了还要审计部门来审计,它这个评估是否真实,完了才能定价,这个定价也可高于评估价,一块钱卖一块五,价卖呀,这些东西都是市场行为。

    记者:您做了十年国资法起草小组的组长,总的感想是什么?

    刘仪舜:我觉得我们从事的这么一件事是非常重要的,非常有意义的,消耗十年是很长的时间,但是看到我们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和进程我是很欣慰的。

    就像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组长刘仪舜说的那样,国有企业难搞不等于搞不好,关键是解决出资人缺位、产权明晰和权责利结合问题,相信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和法规之下,国有控股公司能够彻底改变计划经济遗留的弊端,对国有控股公司占绝对多数的证券市场来说,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这个市场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