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投资运营全面开放
2015-07-31 10:51:01 来源:协会秘书处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7月3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将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等线路。
与以往的鼓励政策不同,《意见》首次明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可以进入干线铁路的投资运营,全面开放了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意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的铁路建设工作要比往年更加复杂和艰巨,但各方仍要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的目标任务。
尽管既有动力也有压力,但社会资本进军铁路领域的热情仍不高涨。业内认为,铁路项目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而融资难更是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面临的最大难题。
面对长期以来的融资难问题,除了频频提及的PPP合作模式之外,《意见》还提出了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
此外,对于社会资本控股的城际铁路和中西部干线铁路项目,中央将会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而在税务方面,《意见》也明确表示,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求最大限度地吸引民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