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新目录正式施行

2015-04-14 10:53:24    来源:协会秘书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新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4月10日起正式施行。新目录中,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重点放宽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准入,铁路等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此次目录修订的开放力度,是历次修订中最大的一次。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性条目从79条大幅缩减到38条。在外资股比限制中,“合资、合作”条目,从43条减少到15条,“中方控股”条目从44条减少到35条。
   沈丹阳表示,此次放宽外资准入,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承接高端产业转移。
在铁路领域,与2011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大幅减少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取消了之前对支线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限合资、合作”的要求,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型开发铁路等领域投资都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公司”也不再列入限制类目录。
   新目录进一步放宽了一般制造业,取消了对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的股比要求。同时,有序推开服务业开放,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在汽车零部件产业放宽外资准入,尤其是关键零部件,鼓励投资项目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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