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房子未登记不能交易
2014-12-29 10:18:15 来源:兰瑞环球
12月22日,国务院全文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明确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12月26日下午,国土部对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答疑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答疑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教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主持释疑。
讨债者可以去查欠债者的房产吗?对此,楼建波解释,从程序上看,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应先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需强制执行的,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查询。楼建波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条例》规定,查询时要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数据。至于具体问题,有待于以后细则和办法的完善。
至于不动产登记能否反腐的问题,楼建波表示,此次是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信息总量不一定比原来各部门分散掌握的要多。但是,统一登记后,数据被整合,建立起统一信息平台,能为宏观调控部门、各级政府提供更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所以会增加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及时性。
楼建波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我们社会会产生深远影响,就是要实现城市和农村不动产登记权利的统一。从登记程序上讲,登记并未区分农村、城市,享受同样的权利保护。宏观上并无区别。
推进不动产登记,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什么?在楼建波看来,政策制度和法理障碍不大,人、财、物投入的障碍更大,在实践中还会面临很多具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