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次级债发行无需再审批
2014-11-25 14:16:31 来源:兰瑞环球
自2012年扩大次级债的机构投资者范围后,证券公司的次级债发行又现变革。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文表示,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58项被下放或取消的审批项目中,原本由证监会进行审批的有8项,其中证券类机构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的审批将被取消。
次级债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非银行金融债一样,是证券公司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证监会最先于2005年发布了证券公司次级债相关管理办法,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2012年,证监会又发文扩大了次级债的投资者范围,放宽了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限制。而自11月24日起,次级债的发行将不再需要批准。
国务院取消证监会对证券类机构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的审批,将有利于放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使净资本补充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对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11月19日表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并将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而国务院对于次级债发行的放开正与鼓励证券公司补充资本相呼应。
值得注意的是,不但证券金融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批被取消,其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也不需要再报证监会批准。这也将对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分支机构的增加往往能带来更多客户,客户数量的增加是业务开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