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迎来全面清理甄别

2014-10-30 10:40:00    来源:兰瑞环球

 

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部署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我国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也提出要求,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办法》对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做出具体部署,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根据《办法》,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对于清理工作,《办法》明确,由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的举借单位(即债务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

《办法》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办法》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统计锁定截至《意见》发文日(9月21日)的在建项目。在建项目要优先通过PPP模式推进,确需政府举债建设的,要客观核算后续融资需求。

《办法》还要求,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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