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普分析之二:我国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状况

2010-08-26 15:22:20    来源: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显示,2001年末,在我国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31.9万个,占18.6%;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33.6万个,占18.8%;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85.6万个,占12.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42.9万个,占20.2%。上述四个门类行业集中了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三分之二以上。

  近年来,我国相继对纺织、煤炭、冶金、石化等行业进行了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通过压缩淘汰过剩和落后生产能力,取缔乱采乱挖和严重污染企业等,使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企业数量呈现出减少趋势。与1996年相比,采掘业产业活动单位减少3.2万个、下降28.8%;制造业减少6.1万个、下降4.4%;建筑业减少0.2万个、下降1.3%。这一结果表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初见成效。除上述行业之外,其它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量均呈上升态势,特别是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的增幅都在50%以上。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增幅已超过和接近100%。从整体上看,我国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变化正朝着服务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的方向发展。

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门类

2001单位数(万个)

1996单位数(万个)

增加       (万个)

增长(%)

总     计

708.8

635.1

73.7

11.6

一、农、林、牧、渔业

26.3

24.5

1.8

7.3

二、采掘业

7.9

11.1

-3.2

-28.8

三、制造业

131.9

138.0

-6.1

-4.4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0

4.0

2.0

50.0

五、建筑业

15.0

15.2

-0.2

-1.3

六、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4.5

3.6

0.9

25.0

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9.2

13.4

5.8

43.3

八、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133.6

121.4

12.2

10.0

九、金融、保险业

21.8

24.8

-3.0

-12.1

十、房地产业

11.2

4.8

6.4

133.3

十一、社会服务业

44.5

22.6

21.9

96.9

十二、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38.8

24.1

14.7

61.0

十三、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85.6

79.4

6.2

7.8

十四、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9.3

5.5

3.8

69.1

十五、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42.9

137.5

5.4

3.9

十六、其他行业

10.3

5.2

5.1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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