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打响失效保单“围剿战”
2014-08-05 09:53:43 来源:兰瑞环球
8月4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至11月底,各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完成全部短期失效保单的清理工作。12月至明年6月底,各公司及分支机构应集中清理长期失效保单,并完成全部失效保单的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此次清理范围包括自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生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24时所有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失效保单。失效保单是指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以及效力中止满两年可以终止的保单。
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行业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业内人士称,正常合理的失效率应是与预定失效率大体相当,而高出一定限度的失效率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威胁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此外,失效保单存在保费被挪用、投诉纠纷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