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再增5个百分点
2014-03-26 13:34:26 来源:兰瑞环球
财政部网站3月25日公布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今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根据其中的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201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其中,前四类企业上缴比例均较去年上调了5个百分点。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央企从2007年开始向财政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
征缴比例提高后,财政部预计,2014年收取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下同)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