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启动修订抚养管理办法

2014-01-08 10:03:10    来源:兰瑞环球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月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对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将对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前身是"超生罚款",2002年国务院颁布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授权省级政府制定征收标准,同时将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超生罚款"的提法也随即消失。长久以来,由于社会抚养费征缴标准各地不一致,基层自由裁量权较大,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始终成谜,国家审计署近年来也未对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做过全面审计。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毛群安介绍说,去年国家曾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可依,社会抚养费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不属于中央财政或卫生计生部门收入,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指导下,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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